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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孕妇应进行产前诊断?

发布时间:2014-01-22   阅读次数:2549

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进行产前诊断;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,胎儿发育异常或胎儿有可疑畸形的、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畸形的物质的,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,曾经有2次以上不明原因的流产、死胎或新生婴儿死亡的,年龄超过35周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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